第二百五十八章 殉制 (第2/3页)
主张。
如商鞅坚决主张“燔诗书而明法令”、“置主法之吏,以为天下师”,如韩非子主张“故明主之国,无书简之文,以法为教。无先王之语,以吏为师”,等等。
虽然法家先贤意思相差无几,所谓“置主法之吏”、“无书简之文”、“无先王之语”,实质都是要废除、清算文化典籍和道德说教,特别是儒家所尊崇的“礼、乐、诗、书”和“仁、义、孝、悌”这一套东西,并从而实现法家的“以法为教”的主张,但是商鞅、韩非子态度鲜明、旗帜分明,往那一站,就是法家“法治”护道者。
张汤,是朝廷现在的法吏代表不假,但持此思、念,终其一生,不可能成为法家大贤。
陈莫只觉得张汤是“学岔了”,张汤是自幼学习律法,张家也是世代律吏之家,但张汤父亲不是什么法家名士,张家不存在什么渊源家学,纯粹“野狐禅”。
只是张汤天赋较好,在进入仕途后学问进步,仕途进步,才有了今天,中间是有过以丞相为师,可是,路走歪了就是歪了,想掰正哪那么容易。
虽说陈家、陈莫对法家了解不多,但“法”、“术”、“势”,法家思想的三大主体还是了解的。
其一重‘术’,以在战国中期相韩昭侯的‘郑之贱臣’申不害为宗,所谓‘术’,即人主操纵臣下的阴谋,那些声色不露而辨别忠奸,赏罚莫测而切中事实的妙算。
其二重“法”,以和申不害同时的商鞅为宗,他的特殊政略是以严刑厚赏来推行法令,使凡奉法遵令的人无或缺赏,凡犯法违令的人无所逃罚。
其三重“势”,以和孟子同时的赵人慎到为宗,所谓势即是威权,这一派要把朝廷的威权尽量扩大而且集中在人主手里,使其变成恐吓的对象,以便压制臣下。
古往今来,只有韩非兼容并顾,故此说他集法家的大成。
而张汤,仿佛三重思想都有,却止于皮毛,结合自身见解和经历,在行为处事,可又没有开宗立派的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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