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朝阳寺船舶隐患 一、责与利失衡的工作 (第2/3页)
本无法完成。季元分配到海事处每个人头上的费收任务,已经是在交通局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打过折的了,即便海事处所有人员都完成了各自的任务,也还是无法完成交通局下达的任务,交通局是按照海事处的人数以及工资费用需求来考量的,说白了就是“以支定收”。不过,季元心里清楚任务确实难以完成,年初他和章局长为此差点吵起来,什么科学发展观、正确政绩观,该说的话季元都说了,可交通局就是不肯更改任务。章局长也明白,改了任务就等于承认海事处收不到维持工资和费用所需的钱,交通局就得承担解决海事处工资和费用的责任。
“我们有多少艘船舶?总吨数是多少?功率多少千瓦?按照费收标准能收多少钱?难道季主任您心里没数吗?再说了,我们这儿的船舶能和外面大江大河里的船舶相提并论吗?我们这儿的船舶破旧不堪,毫无经济效益可言,船主连船上的安全设备都买不起,哪还有钱交规费呢?即便如此,我们还是硬着头皮向船主要,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船主和我们的对立情绪愈发严重。即便这样,我们依旧无法完成您下达的费收任务。完不成任务就拿不到钱,这不是明摆着只要我们管理不给我们工资是什么?”高贵义正词严地说道。
“上面又不给我们钱,完不成任务,我拿什么给你们发工资,难不成我去偷、去抢?”季元心虚,言辞也有些无力。
“您不会偷、抢,难道就不能和领导据理力争吗?国家规定安全监管要做到机构、人员、责任、经费和监管工作‘五落实’,怎么到了我们这儿就只剩责任和监管工作‘两落实’了呢?典型的‘既要马儿跑得好,又要马儿不吃草’,哪有这样的道理?季主任,如果有费源是我们没收到位导致任务完不成,我认了;可现在根本就没有费源,任务又不可能完成。我三个月没发工资了,把我逼急了,我就去乱收、乱罚,要是出了乱子,我可不负责任!”高贵越发激动,声音越来越大,脸涨得通红,言辞也愈发激烈。
“你以为监管‘五落实’的话我没说吗?我不仅口头跟黄局长讲了,也跟章局长讲了,可他们就是不回应。前不久,我把海事处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,监管所需的工资、费用,以及我们有多少船舶、能收多少费都列成账目,把交通部提出的监管‘五落实’,还有交通局和海事处面临的巨大监管责任等详细情况,用书面材料给每个党组成员都递交了一份。我听说章局长在材料上批示:季元乱弹琴!”话说到这儿,季元差点哽咽。他强忍着情绪,喝了一口水,接着说道,“材料我还有一份,你看看我季元哪里是在乱弹琴?上级就是这样对待水路安全,你说让我怎么办?你是老党员,又是会计,道理你也懂。要是乱收费、乱罚款,出了乱子,我有责任,你也脱不了干系。最近一段时间,外面要账的把我逼得都不敢抬头,年前订报纸的钱还是人家邮递员垫付的,送了一年报纸,还替我们垫付了一年的钱,每次我看到人家都觉得抬不起头。你和我都得想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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